作者 兴和县检察院 冯育军芝麻开门,宝藏泛起了!好吧,那是故事。可在乌兰察布市兴和县,林甲(带头年老的感受有末有?)等四人还是选择了购置探测仪挖掘地下宝藏(真得有,真得有吗)。真得有!一年多来,林甲等四人盗挖出文物三足铁炉、石磨盘、茶茉釉鸡腿瓶、六耳铁锅、铜釜等50件。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判定专家委员会判定,50件均系元代文物,其中三足铁炉为国家三级文物。
这得值几多钱呀?好吧,来一张元代文物的图片,大家感受一下。(注:非文中盗挖文物)为了挖出文物,林甲等四人真是拼了。
计划2013年9月带头年老林甲一直四处打问,几经妨害购回了金属探测仪一套(三件)。行动从2013年秋到2014年秋林甲联系同村的林乙、任丙、任丁走村窜户,在兴和县境内遇到老人就打问,“四周是否有古代遗址”、“是否居住过大户人家”?(他们会不会制作了一张藏宝图呢?)凭据相识到的情况,四人使用金属探测仪、铁锹等工具在耕地里盗挖埋藏在地下的国有文物。这时候,执法说NO了!!!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掩护法》明确划定,地下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地下埋藏的文物,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都不得私自掘客。
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私自挖掘地下埋藏国有文物的行为组成偷窃罪。了局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林甲、林乙、任丙、任丁犯偷窃罪向兴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克日,兴和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林甲、林乙、任丙、任丁犯偷窃罪作出一审讯断,划分判处被告人林甲有期徒刑二年,罚金一万;被告人林乙、任丙、任丁有期徒刑十一个月,罚金五千元。有过挖掘宝藏梦想的你快来学学法条吧!文物掩护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
第二十七条一切考古掘客事情,必须推行报批手续;从事考古掘客的单元,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。地下埋藏的文物,任何单元或者小我私家都不得私自掘客。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例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,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:(七)偷窃、哄抢、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;(八)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治理行为。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偷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偷窃、入户偷窃、携带凶器偷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庞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产业。
本文来源:亚搏体育app官网入口-www.bjsiwenge.com